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问题线索动态更新,探索形成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切实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流程,规范管理。按照《三原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确定专人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梳理研判、编号登记、呈批分办的流程,5日内交承办单位予以处置。同时,印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在线索移送、证据调取方面增强协作配合力度。
定期督促,高效办理。采取一月一对账,一季一通报的方式,对逾期未处置或者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下发督办单,实现对问题线索的规范流转、动态跟进、办结销号。每月底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各纪检监察室进行“对账”,了解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办理结果。对已处置线索会后进行回查,确保反映问题与处置结果相符;对在办问题线索跟踪提醒,限期进行反馈;对未按期完成线索处置任务的,由各承办室说明“欠账”原因,下一步拟办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在最短时间完成线索办理。
及时研判,精准处置。按照《三原县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研判工作规范(试行)》,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或者重点案件研判分析会,通过评估线索质量、时效和办理价值,多角度、多层次判断线索的可信度、可查性和紧急程度,及时筛选出重要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处置。对于上级交办的、巡视反馈的、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实清楚已经充分暴露的和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优先处理;对于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办快结,确保案件结案率和案件查办率稳步提升。
截至6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6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5人次,立案103件,处分91人,其中处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