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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机制 促进信访工作提质效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菊玲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14 10:04:45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机制,强化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切实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实名检举控告反馈机制。县纪委监委在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告知反馈”工作机制。信访室核对信访件的实名举报情况并告知受理情况,确保实名告知“不漏一件、不漏一人”;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征求反映人对办结结果的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所有实名检举控告反馈情况定期收集汇总,确保实名反馈工作落到实处。现已受理实名检举控告8件,实名告知8件,实名反馈1件。

全程跟进监督办理机制。县纪委监委对信件受理、办理、反馈环节建立“全覆盖”跟踪机制,结合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现场研判督办等方式,加大信访督办力度,特别对涉及群众关切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重要信访件列入重点信访台账,要求承办部门快速办理,定期报告办理进度。同时,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月评审,每季度汇总通报。对信访件办理不力的承办部门负责人予以约谈,实现件件有跟踪,件件可溯源,促进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截至目前,电话催办10次,发函督办5次,现场研判督办1次。

定期研判超期线索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信效率,县纪委监委建立超期未办结信访件研判工作例会制度,信访室每月定期筛选超期未办结信访件,汇总办理情况,呈报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召开研判工作例会,邀请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承办部门,围绕超期未办结原因、办理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办理打算等方面,逐一汇报,分管常委、副书记提出办理意见,对信访件进行联合分析研判,提出具体督办意见,要求限期办结信访件。2023年召开研判工作例会1次,研判超期信访件8件,现已办结4件。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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