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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1-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70人次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06 09:51:45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严管厚爱等工作理念,通过综合运用教育提醒、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手段,层层加力,筑牢纪律规矩防线。截至8月底,三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 6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4.3%;第二种形态81人次,占14%;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1.6%;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0.2%。

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约谈、提醒谈话、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强化日常内部管理,严明纪律作风,做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针对重点监督对象、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让“第二种形态”推动转变。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做实回访教育,切实帮助回访对象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传导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鼓励从“有错”到“有为”转变。全面梳理掌握回访对象的错误性质和错误类型,有针对性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日常表现良好的回访教育对象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思想包袱重、抵触情绪大的回访教育对象对症下药,祛除其心病。

让“第三种形态”筑牢防线。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践行纪在法前理念,给予重处分,坚决表明监督执纪从严从实导向,有力地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充分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让“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提升审查调查能力水平,精准运用“第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查清犯罪事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注重取证合法性,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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