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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严把“四关”提升“镇案县审”质效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5 09:52:52

“这个案件定性依据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补证资料。”日前,三原县纪委监委对某镇纪委查办的一起违纪案件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补充材料,完善案卷。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落实“镇案县审”制度,强化对基层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推动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助力基层纪委提高办案质量。

严把移送材料关。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围绕移送案件材料,细致察看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是否有缺项、少项、签批不到位等问题,证据提取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齐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并确定审核方式,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要求及时补充材料、补办手续,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批准后退回重新审查。

严把定性量纪关。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把握不准的,及时与镇纪委沟通联系,通过集体审议、专题研讨、联合会商等方式,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严把问题整改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案一清单”形式,及时向镇纪委书面反馈存在问题,提出补充完善证据、规范程序手续等整改意见及时限;逐项整改后再次报审,直至所有问题整改结束。同时,运用好问题清单,分类梳理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定期发放提示清单,避免共性问题再次出现,帮助镇纪委查漏补缺。

严把处分执行关。按程序反馈审核意见,督促镇纪委根据审核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处理程序,备案处分决定执行登记表,对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资变动、职务调整、违纪违法款物处理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纠正问题。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走样、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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