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牢记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加强问题线索规范管理,提升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
把好线索“入口关”。对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交、审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送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印发《问题线索登记管理表》,涵盖序号、编号、线索来源、接收时间、被反映人、工作单位及职务、反映主要问题摘要、移交情况、办理情况等栏目,用“一张表”把好线索入口关。
把好线索“出口关”。规范用好《问题线索分办审批表》,清单式列明填表单位、填表时间、线索来源、线索编号、被反映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反映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分办建议、协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批示、附件材料以及移交人、接收人,精准提升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质量。
把好线索“处置关”。落实集体研究制度,找准问题线索精准处置的主抓手。通过定期召开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研判机制,集体研究问题线索的处置等工作,严把处置各关口、各环节,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处置客观、公正。截至4月底,共处置问题线索270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42人次,立案38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
“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提高问题线索管理、监督、处置质效,是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我们通过把好‘三个关口’,切实提升了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管理质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