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提取不规范、文书手续不完善……清单上都有标注和具体说明,请你们对照清单尽快做出补充完善。”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嵯峨镇纪委移送的某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件时,开出了一张“案件质量检查清单”。
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案件审理“清单化”工作模式,结合基层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工作特点,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等方面,梳理出影响案件质量的易发、多发问题31项,形成制式的“案件质量检查清单”。由审理人员对案件进行整体审核把关,对照清单逐项检查是否存在瑕疵和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在清单上做出标注和说明,提交案件审理室室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制发正式“案件质量检查清单”,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倒促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提升。
特别是在“三化”建设中推行量化评审机制以来,“案件质量检查清单”为精准评分列出了“硬杠杠”,通过查看得分情况就会检验出案件质量的高低,存在问题也会“一目了然”,为下一步推进整改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实行“清单化”模式后,补证的质量和效率都有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发出“案件质量检查清单”188份,提出意见建议978条,为提升案件质量,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