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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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1—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6人
来源: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9 09:00:32

今年以来,三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共29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5人次,占比62.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6人次,占比3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比4.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1%。

抓早抓小,严防小欲成大害。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对党员干部容易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以纪律为尺子,全面梳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充分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措施,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1—5月,全县谈话函询17件、初核了结11件,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56人、书面检查42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51人。

常态监督,严防小疾成大病。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严管就是厚爱”体现在日常监督中,做到抓常、抓细、抓长。通过明察暗访、“回头看”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常态监督,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对重要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把追责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对责任不落实、制度空转、措施不力的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3名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处理,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履职尽责。

严格执纪,严防小错酿大祸。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坚持在“严”字上下功夫,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把握关键节点、关键环节,果断和准确运用“第四种形态”,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256件,立案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通报曝光各类典型案例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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