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三原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清查工作。
工作站位高。要求各镇(办、中心)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专项清查工作落地见效。大力清查整治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正、法纪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之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维护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
清查内容细。农村集体资金方面,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从9个方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方面,主要包括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机井)、交通、文化(广场、设施等)、教育(村办学校、房屋、土地等)、扶贫(路、渠、排水井等)等基础公益设施项目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主要从3个方面清查;农村集体资源方面,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机动地、林地、荒地、水面湖泊等自然资源,主要从3个方面清查。
阶段任务实。清查活动从2020年6月15日开始,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要求各镇(办、中心)党委(党工委)集中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各镇(办、中心)纪委(纪工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专项检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20日),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包抓联系的镇(办、中心)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将及时核查,严肃处理;总结整改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镇(办、中心)要结合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全面工作报告,认真分析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形成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严。要求各镇(办、中心)纪委(纪工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清查工作列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责任,将清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包抓镇(办、中心)清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清查不到位的镇(办、中心)进行督促提醒,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受理汇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