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泾阳县兴隆镇白王卫生院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3月,王某利王某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
为精准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整治、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持续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广泛收集群众信访举报,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截至目前,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2批次9起9人。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还常常隐藏着‘四风’问题,请托办事、利益勾兑往往是在隐蔽场所的酒局饭桌上。”泾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要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特征,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四风”问题,做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以零容忍的态度释放严字当头的高压信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变,对顶风违纪、置若罔闻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