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上报材料中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定性不准确的问题,请修改完善……”。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云阳镇纪委承办的违纪案进行审理时,提出上述意见,随后云阳镇纪委对审理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
在案件审理室的督促指导下,云阳镇纪委顺利完成了证据补充等工作,该案很快进入处分执行阶段。
乡镇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是制约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乡案县审”工作,从队伍建设、制度机制、评查督促入手,对全县9个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把脉问诊”,采取“一案一清单”形式进行反馈,手把手对乡镇纪委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作出详细的讲解,确保乡镇纪委人员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在办案程序、定性、处分等方面得到全方位锻炼,并通过抽查复核,确保问题及时改、改到位,有效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助推基层办案提质增效,有力保障乡镇案件质量。
坚持乡案县审案件“审评同步”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室同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办案程序、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内容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评分,定期对评查结果和问题进行通报,评查结果直接纳入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已受理“乡案县审”案件86件,审结77件,发出审理意见反馈清单24份,提出审核意见359条,无一起申诉复审案件。
“乡案县审模式有效破解了镇(街道)纪(工)委查审不分、质量不高、定性量纪不精准等问题,助推基层办案提质增效,使严的基调更加深入基层,以更强的纪法震慑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