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这次批评教育就像一场‘及时雨’,指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我来说是一种鞭策和警示,我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整改,今后我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爱。”这是泾阳县一名党员干部由于工作不严谨受到泾阳县纪委监委批评教育后作出的深刻检讨。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功夫下在第一道防线上,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泾阳县纪委监委持续在监督上发力,对在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过程中,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存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跟踪问效整改落实,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泾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的重要参考,从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9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
此外,泾阳县纪委监委通过在“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泾阳县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体平台发送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等纪律教育内容,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法弦。
“今后,我们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持续用力,及时‘开处方、下良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毛病’解决在‘肌肤之表’,严防‘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努力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泾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