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不断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通过“一案一评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策回访”,做足“绣花”功夫,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作用。
一是坚持做到“一案一评查”,让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更高的案件质量水平铸就“铁案工程”。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交叉评查、集中点评通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打分评定,坚持“评查”与“指导”同步,让案件审理部门发挥“指导员”“质检员”“裁判员”作用,从严从实把控住监督执纪最后一道关口,倒逼审查调查组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做到“一案一警示”,充分利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防并举”工作理念,在抓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方面,通过“一案一剖析”,锚定管理上的漏洞和风险点,进而有针对性的向单位制发建议书,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瞄准问题改,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上“紧螺丝”。另一方面,县纪委监委更加注重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教育治本作用,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以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及约谈工作,用庄严的仪式感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律处分的严肃性,使坐在身边的“反面人”成为党员干部“正衣冠”的镜子,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三是坚持做到“一人一策回访”,让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了确保处分不是“一给了之”,县纪委监委针对受处分人不同的处分种类及心理状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任务清单,灵活运用面对面谈心、电话回访、登门家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分类精准开展回访教育。对受处分后存在自卑心理的党员干部,重点强化谈心教育,增强其自信心;对受处分后有抵触情绪的党员干部,重点强化党纪法规教育,纠正其错误思想;对受处分后心理消极并缺乏工作热情的党员干部,重点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工作;对受处分后能够认真改正错误并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举荐。通过不同的回访策略,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重识信心、重振干劲,也让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