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严把案件审理关口,严把“三道关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控审理质量“生命线”,推进审理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和规范化发展。1至5月,全县共审结立案案件87件处分89人,执纪审理“零错案”和“零申诉”。
紧扣关键审核环节,把好“前道”关。坚持“二十四字”的办案基本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等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案件审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纪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强化和提高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1至5月,及时审结纪检监察室移送的49件自办案件,移送审理结案率达到了100%,未出现一起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同时,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证据材料及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至5月,基层纪委查办立案案件38件处分38人。
紧扣纪法界定环节,把好“中间”关。在落实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过程中,积极探索纪法“双查双审”。内部,理顺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每季度集中对自办案件进行评查,查找存在的问题,突出强调执纪审查特色,加强查审沟通协调,使查审形成同向合力,共同提升案件质量。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抽查各类案件12件,评查出优秀等次2件占比17%,良好等次9件占比75%,较差等次1件占比8%。外部,做好移送审查起诉工作,切实把好“出口关”,加强与执法、司法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协调,提前介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联动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提升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质量。
紧扣处分执行环节,把好“后续”关。2021年,泾阳纪委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对2021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对职务(职级)、薪资调整等事宜进行了规范。二是对2020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分为全面自查、整改纠正及抽查总结3个阶段,主要从处分送达、处分归档、年度考核等次认定、职务任免、工资变动等11个方面开展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坚决纠正“打白条”“搞变通”等现象,切实维护执纪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案件审理室在回访教育上下功夫,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118人次,让受处分人员真正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以体现组织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