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泾阳县 / 正文
泾阳县纪委精准适用“四种形态”处理474人次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1-13 09:25:50

2019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精准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228人次,第二种形态227人次,第三种形态10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


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未病”常防。该县纪委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就纠,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等方式,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去年全年通过实施警示训诫、诫勉谈话、廉政提醒及廉政约谈等方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228人次,占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的48%。开展廉政宣讲30余场,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50多个。


用好第二种形态,坚持抓小“初病”早治。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轻处分及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着力在违纪与违法之间构建起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去年1-12月党纪轻处分227人,占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的47.8%。


用好第三种形态,坚持抓严“大病”快治。泾阳县纪委以开展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等为重要载体,深入发现问题较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类违纪问题。2019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问题,共立案查处各类“大病”案件10人次,均给予了纪律重处分,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严肃性。


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抓狠“重病”严治。该县纪委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强化摸排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对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严查不贷。去年1-12月份,践行第四种形态9人次,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泾阳县纪委 刘江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