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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三举措”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3-03 10:00:17

2019年,泾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通过注重突出审查重点、切实守好安全底线及精准适用“四种形态”等三项举措,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正风肃纪不停步、惩腐问责不放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是注重突出审查重点。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三个紧盯”,即:紧盯重点工作、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群众身边问题”,合理配置力量,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审查调查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328件,立案226件,党纪政务处分242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6人。查处科级干部10件13人。收缴违纪资金23.9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4.34万元。坚持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报典型案例13批173件182人。


二是切实守好安全底线。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安全逢会必讲,落实安全责任,在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时每次必重申办案安全要求,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安全和要求入心入脑。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县纪委监委共申请使用留置措施2案3人,严格履行了请示报告、报批实施、解除备案等工作程序。留置场所硬件安全符合规范要求,留置陪护、医疗保障、讯问谈话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坚决保证“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定《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纪法规学习等方式唤醒党员意识,打消思想顾虑,减轻思想压力,严格落实“手递手”交接制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精准适用“四种形态”。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74人次,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228人次,占比48.1%;实施第二种形态227人次,占比47.9%;实施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比2.1%;实施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比1.9%,体现了宽严适度,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泾阳县纪委监委 何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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