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这次提醒教育,我可能真的会酿成重大工作失误,今后一定以更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近日,礼泉县某镇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深刻检讨。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抓早抓小,防治“小病”变“大病”的常态化实践。
近年来,礼泉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靶向施策,对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礼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督促其履行双责、严管所辖,加大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将其作为发现“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中发现的思想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结合其岗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谈话方案和问题清单,梳理出谈话要点,帮助谈话对象厘清问题,找出“病因”,对症“下药”,尽最大限度使干部悬崖勒马、及时回头。
此外,礼泉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礼泉廉政网、礼泉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交流群等媒体平台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和“四风”问题,发布廉政提醒、推送廉洁视频等纪律教育内容,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震慑力和感染力。聚焦完善制度机制,深挖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漏洞,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醒函等形式,督促案发单位加强“病灶”治理,扎牢制度笼子,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目的。
2024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9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6人次,占比52.7%,有效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