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打通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渠道,礼泉县纪委监委在推动各类监督联动协同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构建起“1+9”贯通协同监督大格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谋篇布局上同频共振。坚持“一盘棋”全局观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以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9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为确保“1+9”监督工作落实落地,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县委主体办)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礼泉县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明确县委副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20个单位为联席成员单位。制度建立以来,已召开3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不顺畅、问题线索移送不及时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责任落实上同题共答。坚持从完善制度发力,为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提供遵循。先后制发《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的意见》《纪检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从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贯通协同、联动推进,增强监督有效性。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县监委主动加强与人大监督的工作协同,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列为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内容,积极配合县人大监督调研,并认真听取县人大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推动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还不够、系统治理还不到位、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等问题积极整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健全线索移送机制,问题化解上同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发现问题-移交线索-以案促改”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系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线索移送机制,建立联席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月报表制度,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线索移送联络员,按月将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移交问题进行严查快处,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成员单位。针对典型案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公检法司、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移交线索152条,占比达26%,督促县法院等成员单位开展以案促改4次,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形成监督贯通协同的良性闭环。
强化双责协同机制,成果转化上同向聚合。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机制,统筹各方监督力量,形成长效监督合力。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县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领域牵头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形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一体发力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积极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7件193人。推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交房即交证”制度,解决59个小区4500户的办证难问题,推动县住建局建立保障房常态化巡查和网格包抓机制,发现违规转借公租房问题4户,动态年审中腾退保障房源68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