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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联审联查”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来源:礼泉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美妮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5-17 10:37:13

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的“联审联查”结果,向来函的县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出具廉政体检报告50余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近年来,礼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推荐提拔、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情况层层审核,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把有“伤”带“病”干部挡在“门外”,激浊扬清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人员信息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核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紧紧围绕被征求意见对象信访举报反映、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及影响期等重点指标进行逐个过筛、联合审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意见,综合分析研判并拟函报经领导审核后,作出正式书面答复。

出具的廉政“体检报告”始终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议影响或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明确建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廉洁上有硬伤的被征求意见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切实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为进一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范出具范围、工作流程、审批程序、回复口径等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对出具的复函逐一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

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8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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