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理其他镇(街道)纪(工)委的党纪案件,既提高了我们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加深了对党纪的理解和运用。”近日,礼泉县叱干镇纪委书记赵龙刚由衷地感慨到。
2021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以全市实施镇(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交叉审理”新模式,明确审理权限,规范审理程序,严把审理质量,推动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加强文件解读,严把“政策关”。为解决基层纪委查办案件质量不高、案件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采取多种方式向12个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解读《咸阳市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交叉审理的案件范围、交叉审理程序、交叉审理要求等。结合案件交叉审理的实际开展情况,指导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案件交叉审理工作。
统一规范模板,严把“程序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同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沟通交叉审理情况,听取案件交叉审理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针对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对交叉审理程序、手续掌握不清的情况,县纪委监委按照对党员立案审查,对非党监察对象立案调查和对党员监察对象立案审查调查三种立案方式,向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提供统一的案件交叉审理模板,确保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度可衡。
履行审批职责,严把“质量关”。坚持把质量贯穿审理工作始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收到相关资料后,对案件进行筛查,对于案情相对复杂、疑难的自行审理。对于一般性案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严把关审批,主动跟进指导,指定其他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通过阅卷、谈话等方式进行交叉审理,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开展以来,从制度层面有力的保障了案件质量,有效解决了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审理流于形式、审理力量不足等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办案质效。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交叉审理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自办案件20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意见,并督促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