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自然资源局没有处置到位,你作为国土所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天我们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正视问题,虚心接受组织对你的批评教育……”日前,礼泉县自然资源局一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让我及时认识错误,今后我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该同志表态。 这是驻礼泉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驻礼泉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严格把好适用对象关,对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该询必询、该谈必谈。通过开展谈话提醒、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等有效方式,及时“咬耳朵”“扯袖子”,让党员干部尽量少犯事、不出事、干成事。
为保证第一种形态取得预期成效,驻礼泉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信访举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不同情形,量身定制“谈话包”,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做到“对症下药”。截至目前,已开展谈话提醒6次,约谈干部职工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