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坚持政治责任与办案质量相统一,以“一案一评查”为抓手,强化精准思维,夯实办案责任,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县纪委监委印发了《礼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制度》,明确由案件审理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室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完善查审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逐案开展质量评查,逐案反馈补正意见,并提出工作建议,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一案一评查”坚持质量为上,聚焦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多环节、各方面、全流程把关;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偏差及时校准,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协调配合,以健全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出发点,增强工作合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6项办案基本要求,将案件评查工作的重点细化为29条具体清单,以便更好地指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实践。
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一案一评查”制度,成立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每季度对县纪委自办案件进行评查,对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实行半年交叉评查。同时,注重综合运用评查结果,不断推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挖掘,提炼总结,推动案件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真正达到以查促改、举一反三的目的,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