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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四个坚持”推动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双提升
来源: 作者:魏伏彦 张美妮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09 09:10:20

去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以“三化”建设为契机,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监督指导为抓手,严格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稳步推动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2020年,县纪委监委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203件,审核镇(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144件,评查案卷196件,督促案卷整改23件36个方面问题,有效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办理流程。针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过程中文书不规范、表述不恰当等问题,统一案件质量标准,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相关文书参考模板》、《审查调查案件材料整理归卷要求》《模拟案卷》,围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全流程工作手册,编印谈话笔录、初核报告、审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模板,为基层案件办理提供可操作性指南。

坚持全程指导,提升审理质效。建立审查调查部门自查自审机制,在案件审查调查后,以审理的标准全面梳理证据,及时补充完善证据,特别是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的案件,县纪委包联的纪检监察室把关审查后移交审理室审理。审理部门全程及时指导把关,关口前移,督促和指导审查调查部门高质量收集证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挥审理倒逼作用,全面提升审理质效。

坚持交叉审理,锻造专业能力。从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筛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审理人员库,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审理干部队伍。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般违纪案件,从审理人员库中抽选人员组成审理组进行交叉审理,不断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

坚持“一案一评”,保障案件质量。制定了《礼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制度》,对移送审理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财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案开展评查,逐案反馈补证意见。案件评查小组对县纪委自办案件一季度评查一次,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办理案件实行半年交叉评查,评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切实保障了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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