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个别公安干警未能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相关办案程序、规定、要求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贻误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特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请你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上报我委。”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切实扛牢监督首要职责,紧盯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下发监察建议书29份,解决突出问题20个。
通过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原因,找准廉政风险点,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察全覆盖,让监督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推动标本兼治。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点到为止”等问题,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跟进督促、限时办结,确保监察建议书作用不打折扣、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监察建议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有力抓手,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