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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四项举措”扎实开展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来源: 作者:卢军 张美妮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30 09:35:30

为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据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基础资源作用,实现监督对象数字化、全覆盖,礼泉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扎实开展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精心部署抓落实。全省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之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精神,制定了《全县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抽调办公室、信访室、案管室、组织部同志成立了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专职负责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业务联系、信息管理、信息审核、数据汇总、安全保密等工作。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建立了143名审核员的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微信群,安排机关3名同志负责解答信息填报问题,共解答填报问题300余件,接听咨询电话200余次,有力保障采集工作问题及时处理。

统一口径抓规范。印发了《关于加强开展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以全局工作考虑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督促指导所包联单位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在信息采集的各个环节要统一口径,对已采集的监察对象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并扩充全县监督对象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受教育情况、奖惩情况及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等。

对照要求抓审核。按照“采用分离、应录尽录”的原则,要求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指定1名信息审核员,负责本单位监督对象信息的采集、审核及更新维护工作,要严格对照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倒排任务工期,做到“单位不漏人,信息不漏项”。工作专班对入库信息进行复核,对数据存在逻辑问题、信息录入质量不高的单位,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按时完成监督对象信息采集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信息采集入库12400余人。

强化安全抓管控。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相关流程录入信息,不得使用U盘拷贝或外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切实保证信息采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特别是录入人员要注意提高保密意识,坚持“谁录入、谁纠错、谁负责”的原则,在按要求收集信息的同时,绝不私自向外泄露个人信息,对数据采集更新过程中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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