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坚持从严治党总基调,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性,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9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0人次,第二种形态143人次,第三种形态12人次,第四种形态8人次。
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未病。坚持教育在先,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绷紧“高压线”,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工作常态,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好第一道防线。
甄别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切实发挥惩戒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执纪理念,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甄别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发挥惩戒作用。对存在违纪问题的,按照事实的性质和程度宽严相济,妥善处置,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及时悬崖勒马,有效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
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形成强有力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出重拳、下猛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今后我们将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