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提醒和教育,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深刻反省、改正错误,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期,驻礼泉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在县发改局、人社局、粮食局、行政审批局、残联等部门检查工作作风问题时,对6名干部因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在岗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驻办纪检监察组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督促各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干部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工作纪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常态化提醒。要求部门党组负责人扛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五必谈”工作,即苗头性问题、新提拔任命领导干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岗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开展谈话,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
精准运用,强化思想认识。驻办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明确了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情形和处置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运用,真正把“第一种形态”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对各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帮助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违纪行为,端正态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督促整改,强化跟踪问效。驻办纪检监察组加大对“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跟踪问效,采取复查、回访等形式对被谈话人落实整改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被运用“第一种形态”较多的单位,指导查找问题的原因,下发监察建议书,完善制度漏洞,督促抓好整改落实。1-5月份,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四种形态”66.7%,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完善风险管控制度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