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治任务,作为村级主要干部,同时是合作社的组织者,希望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旗帜作用,体现头雁效应,让入社群众更多受益,带领本村群众尽快脱贫奔小康。”日前,礼泉县纪委监委对部分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后,与某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向其提出工作要求。
“入社群众收益没有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对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研究不深,对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这个主要责任在我,组织今天谈话对我提出的要求,我一定深刻反思,回去后组织人员深入研究,继续改进合作社经营模式,想方设法扩大产品销路,不断增加入社群众收入,不负组织的殷殷期望。”被谈话人感慨地说。
这次谈话提醒是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谈话提醒作用,将其作为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使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合理采取措施及时提醒整改。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149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9人次,提醒谈话38人次,批评教育32人次。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强力的‘清醒剂’,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