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乾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跟进监督,着力解决好乡村振兴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县纪委监委督促制定《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整改任务,督促认真开展线索核查,通过自查梳理、群众举报、群众来访、网信诉求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先后排查乡村振兴领域有效问题线索182条,其中移交线索11条。
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各项工作重点,从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健全制度”环节入手,整合县、镇两级纪委以及派驻监督力量,围绕乡村振兴领域排查出的农村水利设施被侵占、闲置,设施管护失管,扶贫(衔接)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等9大类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跟进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目前,推动修订完善了《乾县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等,从政策制定、机制运行、责任落实等方面梳理问题存在根源,深入推进建章立制。
在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环节,健全完善“县纪委监委+镇纪委+村监会”监督模式,统筹监督力量,主动下沉监督。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腐败的重要领域,起底党的二十大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深入分析问题类型,紧紧围绕开展农村“三资”、高标准农田建设、村集体经济、互助资金、惠农补贴发放、耕地保护、涉农项目等7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规范权力、教育引导、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截至目前,排查并规范“三资”合同3786份,收回发包土地570.15亩,收回资产估值128万元。排查并解决因后续管护、外力损坏等原因导致12个点位水利设施受损问题。为12个镇(街道)23个行政村铺设产业砂石路23公里、硬化村内道路16公里、衬砌村内排水沟5公里、衬砌田间灌溉渠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