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问题强化监督举措,通过监督检查+行业自查,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县纪委监委紧盯“五一”、端午、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落实“节前提醒、节中检查、节后反馈”工作机制,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督促各单位召开纠“四风”安排会、设立廉政监督岗等形式,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商场、超市、酒店等部门,将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作为查访重点,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乾县廉政网、“清廉乾县”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织密织牢“四风”监督网。
同时,乾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通过列出“四风”问题负面清单,逐级签订廉洁承诺书,督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此外,为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查阅票据、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深度抽查和重点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新倾向、新苗头。并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去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四风”方面相关制度12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