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除乡镇纪委办案程序不够规范、文书格式混乱及办案人员能力不足等顽瘴痼疾,乾县纪委监委坚持实施镇案县协审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考核规定,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有力举措,推动基层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县纪委监委要求基层纪(工)委所办的纪律审查案件,必须由县纪委审理室和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并填写《镇案县协审意见表》,把镇案县协审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凡未经县纪委审理的一律不予统计上报,年终考核不予认可。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案件审理中存在简化程序、顺序颠倒、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着重加强业务方面指导,对审核案卷材料、办案工作程序、案件定性量纪、审理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等方面逐项审核把关,提出指导意见,查找问题漏洞,列出案件在定性、量纪、程序、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时向案件承办单位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纠治错误、查漏补缺,保证案件质量。
为真正提升基层纪委干部办案能力,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审理研讨小组,对乡镇基层办案人员开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开展现场教学,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办案本领。通过工作群推送学习资料,购置业务辅导书籍,线上解答办案疑问,线下交流办案心得,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通过集中授课、“上派下挂”“以案代训”等形式,多管齐下为干部充电蓄能,着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此外,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保质量的原则,编印下发《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文书模板工作指引(试行)》《案件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从条例、规定、制度等方面规范了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处分及文书格式等关键环节,严把移送关、审核关、材料关,促进基层案件查办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