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为解决镇纪委办案人员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问题,审理室定期送“审”下乡,已开展“一站式”指导案件9件。
严把“镇案县审”程序关。按照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指导+分管领导把关”审理模式开展镇案审理工作,经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将案件材料移送至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受理后,经分管领导同意,严格按照案件审理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案件审理结束后,经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形成审理报告,报主要领导审批后递交后下发批复,交由办案单位提交本镇纪委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严把“镇案县审”审理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办案程序、审查调查报告、违纪事实材料、本人检讨等案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查看基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链是否完整,违纪事实的构成要件是否完备,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文书材料格式等瑕疵问题实行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要求承办单位限时整改;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等问题,退回承办单位进行补充、补证或重新调查,确保材料齐备充分。
严把“镇案县审”指导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导各镇纪委把握好违纪事实认定和违纪行为定性,避免出现定性不准或定性错误等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业务难题,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下一步,乾县纪委监委将对镇纪委办案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调整联审力量,同时加大培训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