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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运用“审理+”模式 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来源:武功县纪委监委 作者:金立户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19 17:09:27

“经查阅案卷和形式审核发现,白某某同志违纪违法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前些日武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审调部门移送的案卷,并随审理意见予以退回。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的核心“关口”。武功县纪委监委探索应用“审理+”工作模式。一是“审理+形式再查”,按照《案件移送审理形式要件自查清单》查漏查缺,确保形式要件完整、合规。二是“审理+找茬”,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提前发现各类问题,为补充、改正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审理+研判”,与审调部门加强联系,全面掌握涉及案情的关联信息,确保对案件事实及涉案人的认定、定性、处理,真正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针对审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反馈跟进机制,将质量把控贯穿审理各环节,进一步明确结果导向。针对书证材料不齐全、文书格式不统一、履行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书面提出审理意见,通过签字确认的形式照单全收,审调部门按要求补充、纠正,在确保不拖延期限的前提下,再次移交审理。

武功县纪委监委自推广应用“审理+”模式以来,在充分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同时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效率,践行了政治之审、纪律之审重要思想,守护了社会安宁与公正。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围绕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与做法、规范运行流程、丰富制度成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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