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武功县纪委监委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坚持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抓细处分人员回访、抓牢处分决定执行“三抓并举”措施,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充分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抓实处分决定送达。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受处分人员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根据身份性质、处分种类等制作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等文书,第一时间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处分决定送达后由受处分人员填写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情况报告、涉案款物处理等工作。
抓细处分人员回访。根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回访教育坚持“应访尽访”的原则,由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对自办案件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的思想引导和关心激励,及时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受回访人员情况一览表》等表格,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并由案件审理室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成效、梳理问题,形成专题报告。
抓牢处分决定执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县组织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受处分公职人员处分决定归档、职务职级变动、工资待遇调整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建议、整改时限等,压实整改责任,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