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存在文书不统一,版本不一致,交叉审理程序不规范,无审理相关文书。”这是武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基层调研时指出的问题。为了切实提高基层案件办理质效,县纪委监委从三个方面予以规范,助力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
制作模拟案卷,促文书规范。近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依据省市下发的文书模版及办案流程,结合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模拟案件卷宗,对案件办理审批流程、卷内文书、书写要求、字体、字号、装订顺序等予以规范。
组织业务轮训,促能力提升。县纪委监委在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14名业务骨干,2人为一组,每组一个月,上挂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学习。轮训人员与审理室工作人员一起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参与案件研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要求,依纪依法依规进行案件审理。每名参训人员负责完成1至2件案件审理工作,包括案件的受理,审核,阅卷笔录的制作,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的书写,处分执行资料的收集,案卷装订归档。使基层审理人员,在“以案代训”中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促进基层案件高质量。
创新指导方式,促案件质量提高。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业务指导前移到工作一线,室主任带队,手把手实战指导,让基层审理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审核承办人员通过审核基层案件的相关资料,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办案程序等全面审核并提出审理意见,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在审核把关中,严格把握界限,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由基层办案人员进行补充、完善,到位而不越位,使基层案件质量得到保证,使基层人员审理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基层案件质量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断推进交叉审理工作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是保障和提高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武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