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办事,滥用职权,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行为发生,武功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四项措施”,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使村监会的监督“探头”灯照得更亮、看得更深。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县纪委监委对目前村监委难监督、监督难的问题,在依据上级政策规定的同时,因地制宜完善了村务监督管理办法、村务监督工作规则等,进一步规范武功县农村监督体系,实现村务监督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解决村务监督虚化、泛化等问题。
加强督促指导,促进作用发挥。县纪委监委针对县域内经济发展和人群结构对村监委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在对村监委会成员评先评优的同时,建议党委政府将其纳入村干部序列,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待遇”,从而最大程度上增强监委会成员履职的信心,激发工作潜能,有效进行监督,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培训力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通过培训,使村监会成员明确怎样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出现问题怎么处置,哪些事不能干涉,哪些事必须监督,如何摆正位置,大胆监督,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督环境。县纪委监委通过制作宣传栏、张贴海报、新闻媒体等传统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等方式、多渠道对村监委会的职责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一方面使村级干部筑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另一方通过宣传树立村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
“村监委会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体现,也是提升乡村治理的重要制度保证。”在刚结束不久的县纪委监委工作推进会上,相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