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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武功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亚静 李露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19 09:37:16

“这份卷宗里面的证据存在瑕疵,违纪事实发生在前,调取的书证时间在后。”“审查报告中依据的条款第五十四条应属违反政治纪律,你表述为违反组织纪律。”这是武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核反馈现场的情形。

近年,武功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是案件查办工作的第一生命线”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审理“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严把“四关”持续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案件审理室共审理108起案件,实现“零申诉”。

严把形式审核关。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为准绳,结合工作实际,首先由审理人员对案件卷宗的完整性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案件卷宗要件是否齐全、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办案程序是否合规。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向办案科室反馈意见,暂缓受理,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

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受理后,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从案件的证据材料、定性量纪、办理程序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补查、退查的案件提出清晰明了的补证意见,经相关领导审签后,及时反馈至办案科室,当面进行有效沟通。2021年度共退回案件24件,反馈问题67条,形成了良好工作合力,共同守好质检关口。

严把集体审议关。案件审理室坚持集体审议的原则,对每一起案件在查清弄明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主持,召集全体案件审理人员进行集中讨论,着重对事实定性、条款运用、处分档次等进行研讨分析。对不同处理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并作好室务会议记录。通过集体审议的方式,既提高了审理报告的整体质量,又提升了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严把处分执行关。案件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后,案件审理室在三日内制作处分文书,七日内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听取受处分人意见。针对典型案件,讲解相关党纪法规,让一纸处分决定变成一堂警示教育课,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我们应将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武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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