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案件质量,有效解决基层在办理案件中查审不分,流于形式、力量不足等问题,武功县纪委纪委监委“三步骤”对基层案件实行交叉审理,达到了逐步推进、逐步提升的效果。
先筛选再指定。基层案件办结后,提请交叉审理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首先进行筛选。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查补证后再次提请交叉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定其他基层单位进行审理。
先指导再评查。被指定单位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及时予以指导解答。同时,每季度末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下沉基层单位,对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逐卷评查,列出问题清单,当面反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先分析再培训。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总结。有针对性的召开“专家讲堂”,由相关室业务骨干,通过案例评析、重点解答、座谈交流等形式,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经验、答疑解惑。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交叉审理案件92件。交叉审理过程中,基层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部门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