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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纪法联动 “亮剑”失信两员
来源:驻兴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李朋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2-27 17:24:38

“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做到遵纪守法,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恪守社会道德上率先垂范,党员失信直接损害党员的形象和声誉,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这是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与失信党员张某谈话时的一幕。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失信党员与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失信两员”)惩治工作,立足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建章立制实现“纪法联动”,向失信两员“重拳出击”。截至目前,已对31名失信两员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交出满意答卷。

据了解,为确保线索处置的精准高效,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安排专人,定期对接法院等部门,仔细筛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党员、公职人员,主动挖掘失信线索,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对失信两员问题线索进行动态跟进。同时,为确保审查调查质效,筛选线索统一交由市纪委各室组办理,并探索调取市法院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重要书证,运用司法部门调查结论,启动简易立案程序,形成党纪、监察、司法合力,提升办案时效。

此外,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一,针对发现问题,起草印发《关于失信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要求市法院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完善动态监测失信人员可供执行财产制度,加大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续执行力度,堵塞“一赖到底”漏洞,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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