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新农保养老金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不细不实、定期复核力度不够、动态调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就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市人社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举措,为全市城乡居民守好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城乡居保中心立查立改,并通过召开镇办劳保所和城乡居保经办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漏洞,在风险防控上加大制约,进一步强化监管。”兴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完善机制的同时,该局还持续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十不准”、张贴公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教育引导市、镇、村三级经办人员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责。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聚焦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祛顽疾促治理的作用,推动被建议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把关制作、报批、送达、执行、反馈等环节,按照“谁制发、谁督办”原则,由承办室(部)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同时,针对建议书执行、限时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通过电话随访、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下发的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都能够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现查处一案、发出一书、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才能达到落实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的目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常态长效,把建议书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