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渠道”“晴雨表”“连心桥”“减压阀”职能作用,为监督执纪执法提供支撑,在强基础、补短板、抓规范、促提升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好监督执纪执法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精准筛选甄别信访件类别,着力发现信访举报中的真线索、真问题,更好地服务承办部门线索处置工作,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该市纪委监委从精准甄别问题线索着手,推动建立健全疑难信访举报集体研判机制,着力甄别挂牌、检举内容不具体、无实质内容等不作为问题线索,从源头上提高问题线索质量。通过精准受理办理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把重要的信访举报甄别出来,不遗漏重要问题,分清轻重缓急,及时移送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同时,精准区分业务内外问题,有效剔除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持续做好初次举报中业务外问题“剥离”以及自收业务外信访事项登记告知工作,确保主责主业更聚焦。加强对重要信访举报的筛选排查、甄别研判,积极与处置部门沟通对接,做到精准分类、快速移送,助力承办部门减负增效,精力更集中。此外,对上级转送的信访举报依据平台扫描件直接办理,纸质举报材料收到后转承办部门,提升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该市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快报快结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具体、有可查性、内容敏感、问题重大、时效性强以及正在审查调查案件的信访举报件,径送委主要领导批办,快报快查,及时保障群众利益,做到即收即办即转。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以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见》为契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以“完善网络、配强力量、整合资源”为核心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反映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接诉即办”,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和反馈满意率,增强基层就地吸附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并对多头、多年、多层举报的重复访、缠访等问题,探索建立由所在地“两代表一委员”、相关专业人员和当事人参与的多方会商终结制度,由承办部门通报情况并接受相关人员询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商无异议的信访举报,直接了结、案结事毕,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