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除了要检查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范围、规定期限内宣布,处分文件有没有及时归入个人档案,还要检查是否存在年度考核不按规定确定等次、处分期内违规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等情况……”这是兴平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向镇纪检监察干部指导如何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工作时的一幕。
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对2023年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严防相关单位出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打白条”的现象,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次集中检查工作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检查内容主要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重点环节,分为全面自查、整改纠正、抽查总结三个阶段展开。对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在抽查阶段仍未整改到位的,市纪委监委将发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处分决定从下发、宣布到执行的闭环管理。
“处分执行存在的事项繁杂、涉及面广,一旦执行不到位,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就会‘打水漂’,这次处分执行‘回头看’,就是要对潜在问题大起底。”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为切实消除党纪政务处分中的信息盲点,该市纪委监委向组织、人社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对照组织、人社部门梳理汇总情况,进一步扫除工作盲区和监管漏洞,形成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合力,防止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处分决定事项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效。我们将坚持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定期全面体检,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每一个处分执行无缝对接、刚性落地。”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