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兴平市 / 正文
兴平市纪委监委送达《提醒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乔曼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8 10:00:34

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要求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发出《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提醒函》。

据了解,这次送达的《提醒函》涉及10方面的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以及开展好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重点工作。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党委(党组)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严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扛牢示范带动、教育管理、监督提醒职责,真正管在经常、严在日常。

去年全年,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向全市各级党委(组)班子成员印发“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300余册,明确3方面11条责任内容,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4人。

此外,为扎实推动同级监督有效开展,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主体责任”三色清单12期,明确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委(组)依规履职。制定“协助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建议清单”3期,梳理细化6方面34项工作内容,为市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指引。充分运用重要事项报备、专项检查、抽查核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组织同级监督3轮次,有效传导监督压力。

送达《提醒函》,仅仅是监督的开端。今年,兴平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督导调研、列席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提高对监督情况的综合分析能力,坚持跟踪问效,贯通督办、协办等工作方式,督促指导有关党组织扎实整改,把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三色清单”常态化跟进监督,探索建立整改情况评估机制,推动整改整治,深化监督效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