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及时向我反馈信访举报调查情况,你们处置得很快,处分也严厉,我对你们的调查处理结果没有任何意见。”前段时间,兴平市桑镇村民对前来反馈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纪检干部说道。这是兴平市纪委监委聚力群众初信初访,化解群众矛盾的一个缩影。
近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施治,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把及时化解和处置初信初访作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首道关口,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提高初次举报办理质效,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在初信初访受理阶段,对来访、来电反映件,耐心细致接待群众,倾听诉求反映,精准区分业务内外问题线索。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认真研判举报材料,做好记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对属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当场解释清楚,引导其向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反映,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群众访有所应。
“对初信初访件重视不足、查处不力,对反映的信访事项调查核查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会造成信访人的质疑和不满,致使初信初访变为重复信访。”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推动源头治理,着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是纪检监察机关有效遏制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现象发生的有力举措,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坚持“首访即终访,首站即决战”,才能推动在初信初访阶段把问题查清查透,做到即有即办,快查快结。
推动化解重复信访,离不开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兴平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大信访理念,理顺与大信访之间的关系,对疑难信访问题会商处理、联合调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化解信访难题。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7件,同比下降26.16%,其中,检举控告107件次,同比下降8.55%;初次检举控告80件次,同比下降8.05%。
“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核心是‘解决问题’,基础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止于未发’,目的是‘不让重复访发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聚力初信初访,推动初信初访阶段把问题查清查透,才能确保第一时间将信访诉求传达到位、办理及时、化解充分。”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受理、化解、防范的力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让群众信访的“首站”即“终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