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对案件质量进行“定期体检”。
“被审查调查人系中共党员的,如何调取主体身份证据?”“是否能从镇纪委已办结的案卷中复印材料作为新办理案件的证据使用?”这些是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新一期“体检”中发现的部分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兴平市纪委监委建立“病历本”,开好“处方药”,保障案件质量“健康发展”。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是否“健康”,客观上取决于实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主观上取决于办案单位是否为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而努力。兴平市纪委监委评查专班及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逐案“体检”,做到一卷一查一记录。根据记录结果进行分析,通过阅卷、沟通和讨论等多种方式,从客观可主观两个方面考虑问题形成的原因,建立“病历本”,形成“评查问题清单”和“评查质量报告”。
“我们通过评查是倒逼办案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评查的过程是找问题的过程,找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最终目的是保障案件质量”,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小胡说道。在对案卷的评查阶段结束后,案件审理室根据“病历本”,对“体检”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平时全市各纪检监察室组织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以《审理实务参考》的形式进行精准辅导、业务交流及问题答疑,提升了业务指导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目前《审理实务参考》已下发5期,取得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广泛好评。
案件质量的“健康发展”事关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兴平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的同时,持续立足纪法新变化和时间新情况,紧贴案件审理实务疑难复杂问题,持续编发《审理实务参考》。通过上下联动努力提供多种方式共同研讨、互学互鉴、形成更多共识,提升业务本领,以更精准的思维、更严实的标准、更有效的方式保障案件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