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咸以及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建、营商环境、粮食购销、生态环保、社会救助等8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心关爱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据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及王少,该市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以及巡察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病治病。对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有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及时纠偏。对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势下,仍把组织的苦口婆心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极少数党员干部,坚持铁腕查处、从严惩治,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今年以来,全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18人次、占54.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68人次、占42.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 6人次、占1.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1.8%。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帮助其充分认识自身错误,重整旗鼓再出发。做好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通过惩治“极少数”来挽救“大多数”,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