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局聚焦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漏补缺,推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修订完善民主决策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权利运行、强化作风建设……”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向市教育局党委发出“以案三促”工作建议书,要求该局党委切实担负起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改存在问题、建规章制度。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聚焦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个案暴露出的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问题,注重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和“以案三促”工作建议书,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从发现问题开始,市纪委监委深挖问题背后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缺陷、廉政隐患等,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推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此外,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兴平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督导”的原则,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和“以案三促”工作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联系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督清单,深入案发单位、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将持续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和‘以案三促’工作建议书的针对性、操作性、灵活性强的特点,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发出一书、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