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抓问题线索全流程管理处置,突出“精、细、严”三字,持续规范线索管理、优化研判处理、严格督促办理,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问题线索“精”管理。完善《兴平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规定》,通过建立“3+1+x”专人管理台账模式,即案管室建立“问题线索接收台账”、“问题线索分办台账”、“问题线索下转台账”3本台账,各案件承办单位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 1本台账,根据委机关重点领域工作安排,适时建立x本“专项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专人专职、一台电脑”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严防“体外循环”,真正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32件,立案处分110人。
分析研判“细”处理。建立拟分办问题线索研判会商机制,由分管案管工作的副书记、常委、案管室负责人对拟分办意见进行集体研判,视情况提请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介入会商,并及时向委主要领导汇报,确保问题线索分办到位、审批严格。对复杂疑难问题线索,根据《兴平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坚持“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及时处置、保证安全、注重实效”原则进行集体分析、集中研判,提升处置精准度。
督促提醒“严”办理。每三个月对超期未处置的线索以及长期未办结的线索和案件进行清查清理、全面起底,按照“超期未处置、初核超六个月无实质进展、立案超一年未办结、暂存一年无结果”四种标准梳理出督办台账,确保全面梳理,精准覆盖。对照督办台账提前5日逐一预警,进行首次电话督办,预警后仍无结果的下发问题线索督办函、督办清单至各案件承办部门责任人,以挂牌督办的方式要求其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按期办结。今年以来,已下发问题线索督办函5份,工作提醒函20份,电话督办20余次。
“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关乎审查调查工作大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完善反馈机制,持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