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靠边停车,例行检查请您配合……”6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在兴平市中心路段,交警正在对过往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站在交警身后的市纪委监委3名工作人员则对现场行为进行认真观察,核实涉嫌酒驾、醉驾人员是否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的情形。
据了解,端午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风腐问题监督检查,兴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协同联动,实现监督执纪与监管执法有机结合,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本次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带队,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两个检查组,分别于5月21日、23日、24日夜间,在兴平市城区中心大街、金城路等城市主干道路设置联合检查点,对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现场查处,对涉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精准核查。联合检查期间共查处涉嫌酒驾醉驾2起,经深入核查未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案。此外,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积极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商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督促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精准识别身份,在规定时限内移送线索。
“除了联合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我们还联合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对知名餐饮企业、农家乐、旅游景点等开展明察暗访,共进行监督检查3批次,检查点位52个。”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道。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联动,深挖彻查背后风腐问题,并跟进通报曝光,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