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工作,守住谈话场所的安全底线,兴平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从制度防控、后勤保障、日常监督三方面入手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
强化必须流程,突出制度防控。严格按照谈话审查调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将疫情防控贯穿“走读式”谈话始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谈话前除对谈话对象风险评估“应知尽知”外,重点做好口罩佩戴、测温登记、旅程询问、健康状况询问、消毒通风、行程码扫描等工作,严格登记备案,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在确保符合谈话条件和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制定谈话安全预案和谈话方案,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谈话人员、安全员等直接责任人,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展谈话。接送人员不得进入谈话场所,谈话结束后,填写《谈话对象交接单》,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谈话期间,谈话人要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谈话对象和审查调查人员“双安全”。
强化物资配备,完善后勤防控。强化安全硬件保障,加强谈话审查调查场所内部安全防护。为办案场所配足体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必备的防疫物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监督管理,并及时检查药品箱(柜)、更新在存药品,根据谈话室使用情况随时对谈话室进行打扫、消毒、通风,做到开展一次谈话进行一次消毒,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降低安全风险。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不定期的对各审查调查组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相关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防止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风险。
强化监督检查,做好日常防控。为保证执纪执法安全,扎实落实好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谈话安全工作的要求,近日,市纪委监委成立检查组,对本委谈话室及全市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走读式”谈话安全全程管控及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制度措施落实、“走读式”谈话审批手续、谈话对象安全文明评估等,并认真查看执纪审查谈话录音录像资料。要求办案人员要不断增强安全文明执纪执法意识,不断提高“走读式”谈话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再沉心、再细心、再耐心,确保万无一失。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彻底消除由于硬件不完善或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隐患,不留安全死角,为办案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