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强化处置督办,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台账,确保信访件信息录入详细及时、运行轨迹完整可查、转办流向清楚可知、办理情况常态化反馈,不断提升办理时效和质量。
规范办理流程。严把办理质量关,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流程,及时认真处理转送件,进一步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强化信访举报件逐件研判、分类办理工作,按照拟办、转办、督办、归档等程序,严把程序关、审核关、报结关。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构建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处置模式,确保信访件不积压丢失、问题线索无遗漏,提高信访成案率。
落实径报程序。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时认真办理径报件,确保不积压、不隐匿、不丢失、不泄露,收到径报件以后不瞒报、漏报、迟报,不扩大知情范围,不复制、摘抄检举控告内容,不将有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直接径送委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函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确保处理及时,流程合规,安全保密。
实名举报答复。在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办理基础上,实名举报件受理情况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予以告知。办结答复工作坚持“谁办理、谁答复”原则,答复内容包含调查情况、处理意见等信息,采取书面或电话通知等形式进行,并充分听取举报人意见。同时,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抽查已办结的信访件,重点检查处理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信访群众是否满意,推动实现“事心双解”。